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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每月標準出勤天數

法律分析:《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1,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 250天,季節性工作日:250天,四季= 62.5天/季度n

2.n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每月帶薪天數= (365天-104天)÷65438+二月= 21.75天n

3.n個工作日的加班費計算方法:n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n周末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2次;n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次。n《勞動法》第44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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