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鑒定委任書是我申請,代我交給辦案機關,司法鑒定委托書委托他人,交給鑒定機構。鑒定委托書是公安機關和其他司法機關根據案件調查需要填寫、制作的法律文書,是委托機關或協作機關與鑒定機構之間就鑒定權利義務形成的協議或約定。估價文件是估價機關對委托事項進行估價、分析、結論後作出的估價報告或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委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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