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工會福利規定:會員婚育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基層工會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患病住院,基層工會應當看望,並可給予慰問金不超過2000元。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
(壹)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照全部職工月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企業、事業單位支付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貼;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付的資金,應當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服務職工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