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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49條的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是關於機動車載人、客車載貨的限制。本條所稱機動車,包括客運機動車和貨運機動車。機動車行駛證上標明機動車核定載人數量。超過這個量,機動車就會超載,導致車身不穩。裝載時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客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客運車輛不得違規載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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