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費用是指機體受損後發生代謝變化,但無法通過日常飲食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需求,必須從其他食物中獲取營養而支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程度,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住院夥食補助補償標準
住院夥食補助費是指被害人住院期間或者死亡被害人生前住院期間需要補助夥食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住院夥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確定。受害人確實需要去外地治療,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夥食費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住院夥食補助是給“住院”的“受害者”的。如果受害者沒有住院,就沒有這筆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