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對向駛來的車輛時,夜間應當在距對向駛來的車輛150米處切換近光燈。只有在道路上沒有其他照明設備,對面沒有迎面來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遠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