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引導者和組織者,肩負著傳授知識、培養學生能力和品德的責任。教師應當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保證教育過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學生是教育的接受者和主體,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老師和其他同學,積極參加學習和社會活動。
師生關系應該建立在平等、尊重、互信、互助的基礎上。教師要關註學生的成長發展,積極引導學生,幫助學生實現自身價值。同時,學生也要尊重老師的權威,努力學習,提升自己的素質和能力。師生之間的合作與互動是教育法律關系的核心,對教育的質量和效果有著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