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等是指教育行政法律關系中的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雙邊主義是指教育行政法律關系中雙方當事人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權利義務是相互依存、相互對應的。
3.補償是指教育行政法律關系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必須支付,即壹方提供服務或商品,另壹方支付相應的成本或費用。
4.隸屬是指教育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壹方是另壹方的上級機關或領導機關,具有隸屬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