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財產。妳們可以就孩子的監護權達成壹致。如果女方有證據證明對方有家暴或者出軌,也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如不能達成上述協議,可訴至法院解決。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