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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三年,女方提出離婚並返還彩禮嗎?

律師回答

結婚三年後離婚彩禮壹般不予退還,退還彩禮的條件如下:

1.雙方未登記結婚;

2.雙方已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的;

3.給彩禮會給送禮人帶來困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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