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在合法、有資質的醫療機構使用他人捐獻的精子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生育的子女,與精子提供者不存在法律關系。捐精者既無撫養義務,也無監護權。同時,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夫妻具有父母子女的法律關系,也具有法律規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權利和義務。
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後代享有與自然出生的後代同等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包括繼承權、受教育權和贍養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