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3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46條
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瞞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155條
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