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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借名借款協議無效。“托詞買房”的本質是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銀行隱瞞實際情況,進而獲得本不該獲得的貸款。這是壹個騙局。這種行為本身不受法律保護。壹旦出事,雙方都很難如願維權。“借名買房”的風險還不止於此。如果借款人陷入債務危機,借款人可能會白白損失大量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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