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據證明借貸關系,借據證明債務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壹定是貸款;(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欠條的形成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如買賣導致的欠條、勞務導致的欠條、企業承包導致的欠條、損害賠償導致的欠條等等;(3)欠條持有人憑借欠條本身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更容易認定和認定當事人之間的借款事實,所以欠條持有人壹般只需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事實,對方壹般很難進行抗辯和否認。但欠條持有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或辯解這壹事實,借據持有人必須進壹步證明借據形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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