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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只有借款人簽字而不是出借人簽字才有效嗎?

法律分析:借款人借條無簽名無效;借條是壹種合同關系,即債權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必須有雙方,而壹張借條是屬於雙方的合同,必須是雙方的真實表示。所以不能說這張借條沒有借款人簽字就是借款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合同也就是借條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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