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以下證據: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如借款合同;有保證人的,提供保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址;如有抵押物,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金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姓名,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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