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在校學生”的界定,主要是為了規範教育管理,保障學生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有被學校正式錄取、註冊和管理的學生,才被視為“在校學生”,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學生在校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受教育的權利、學校提供的教育資源、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比如按規定繳納學費,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習和活動,尊重老師和同學。在校學生的身份是有限的,壹般以學期結束或學業完成為結束。值得註意的是,在校學生的身份和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學生權益受到侵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