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相同點就是都是君主立憲制,屬於憲政,至少名義上屬於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不同的是,德國的封建主義仍然很強,憲法以普魯士的1850憲法為基礎,保留了大量的主權權力,反映了勇克地主和大資產階級的利益,具有濃厚的君主專制色彩。然而,它的頒布是德國社會的壹大進步,對德國和其他亞洲國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更早、更徹底。此外,英國議會成立於13世紀,受《大憲章》的約束,因此君主的權力自古以來就不如德國。因此,英國的虛擬君主制更加徹底。
德國有明確的憲法,而英國至今沒有成文憲法。
英國和德國都創造了君主立憲制的兩種模式,即英國議會君主立憲制和普魯士君主立憲制,並有大量的模仿國家,如英國式的比利時和德國式的日本。
上一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限制下一篇:為什麽巴西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