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3法學院有權授予法律碩士學位(JM)。
按收購時間排序: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上海師範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政法大學、華東師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