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是以人的意誌為基礎的客觀事實。行為包括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其中合法行為又可分為經濟法律行為、經濟司法行為和經濟行政行為;而違法行為又可以分為壹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
2.事件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事實。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前者是指由自然現象引起的客觀事實,如地震、洪水等。後者是指不可預測的不以個人意誌為轉移的重大事件形成的客觀事實,如戰爭、社會動蕩、武裝沖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