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規章是行政法律規範性文件,可分為:壹是部門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於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另壹個是地方政府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較大的市和國務院依照法定程序批準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
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屬於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所以我覺得深圳的規定也應該是法源。這個問題應該沒有解決的辦法。
這是我的想法,請大家給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