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因毆打他人被判處拘役,取決於以下具體情況: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第壹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經法定程序鑒定後,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客觀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三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