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協商不成,最好找雙方都信任的人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調解員應當終止調解,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權利。調解程序是解決糾紛的壹種社會救濟,主要由基層群眾組織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七條人民法院調解可以由審判員壹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盡可能當場進行。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時,可以采用簡易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出庭。
第九十八條人民法院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調解。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