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務招待費:酒水費用用於客戶接待、業務洽談、簽約儀式等業務招待活動的,可以列為“業務招待費”,並需要保留相應的發票和相關憑證。
2.差旅費:因員工出差或實地工作在酒店或餐廳發生的酒水費用,可列為“差旅費”,並需要保留相應的發票和相關憑證。
需要註意的是,企業在報銷酒水費用時,需要遵守國家關於酒水消費的法律法規和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可能面臨稅務風險和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