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酒店經營者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時,市場監管局的職責是指導中消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消費者應向消協、工商局、質監局投訴。壹般情況下,當消費者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是最直接、最簡單的方式;當協商不能解決時,他們壹般會向消費者協會或相關行政部門投訴;最後會選擇仲裁或者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就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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