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九十五條本法所稱重傷,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傷害:
(壹)致殘或者毀容的;
(二)致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
(三)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健康的。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