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自1年5月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五壹”期間,酒駕者將被刑事拘留,壹經查實,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
酒駕處罰實施後的改進;
自2011醉駕入刑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生命為重,始終嚴厲打擊醉駕和醉駕犯罪。是社會各界的參與,積極推動抵制酒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樹立法律權威。
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酒後駕車發案率明顯下降,預防和威懾酒後駕車成效顯著。2020年,酒駕比例(每百輛車酒駕比例)比“酒駕”前下降70%以上。在機動車和駕駛人數量保持年均增長18萬輛、2600萬人的情況下,10以來我國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減少了2萬多人因酒後駕車造成的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