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方進行民事法律行為而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體聯系的中間人。
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制度。所謂中介服務,就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中介媒介的中介服務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所以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壹種制度。中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方進行民事法律行為而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體聯系的中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