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壹條因過失引發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壹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三)致使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和其他基本生活資料被燒毀的;(四)造成森林火災,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有林地、灌木林地、未開發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五)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