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浙江省對舉報“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試行)第六條根據舉報所提供的詳細、準確信息和所查獲案件的性質、情節、影響,對有功人員給予以下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