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律官網稱,《醫療糾紛處理通知書》是醫院的書面文件,具有與對方協商的效力,是事故處理依據的書面形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醫療告知是醫療機構在手術前履行告知患者及其親屬義務的書面材料。如果對患者造成人身傷害,壹般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