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身權可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
(1)具體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信用權。
(2)身份權主要包括:配偶權、親權、親權(撫養權)、榮譽權以及知識產權(著作權、發明權、專利權、商標權等)中的身份權。).
相關法律法規: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