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身份劃分,分為兩類:幹部和士兵。幹部分為指揮軍官、政治軍官、後勤軍官、裝備軍官、專業技術軍官、專業技術文職幹部和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士兵分為士官(誌願兵)和義務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第三條。軍官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壹部分。
軍官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在社會生活中享有與其職責相應的地位和榮譽。
國家依法保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