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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訓練人員的十大禁令

法律分析:1。禁止發表違反政治紀律的言論。2.禁止在學生軍訓中泄露軍事秘密。3.禁止打罵、體罰或者變相體罰。4.嚴禁重要問題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5.禁止飲酒鬧事和聚眾賭博。6.軍訓期間禁止與學員發生戀愛關系。7.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學員發送騷擾信息。8.禁止自由,禁止外出。9.它是

法律依據:《學生軍訓條例》

第二十三條高等學校應當根據軍事理論課教學任務的需要,配備和聘用相應數量的專職軍事教師。高校專職軍事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應納入學校教師正常管理渠道。

第二十五條普通高等學校專職軍事教師和軍事派遣軍官應當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教師的基本條件,具有良好的軍事素質,掌握軍事教育理論,熟悉軍事理論課的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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