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審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開發區管委會作為出讓人和受讓人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這就否定了管委會的主體資格。
在我國的行政機構序列中,沒有開發區管委會這樣的機構。隨著全國各地出現開發區熱,開發區管委會這壹特殊機構應運而生。開發區管委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機關,行使著只有政府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近年來,許多開發區管委會不僅招商引資、租賃土地,還設立了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成為當地的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