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四條* * *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必要時,國務院可以發布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實施後,除臨時性行政許可事項外,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自行制定法律或者制定行政法規。
問:請描述壹下柏拉圖前後期法律思想的變化。
答案:(1)柏拉圖早期主張聖人政治(或人治或哲學王);
(1)哲學之王的統治,即哲學家的智慧和國王的權力的統治;
理想國由三個層次組成,即統治者、士兵和勞動者;
③強勢育兒的重要性。
②柏拉圖後來的修改提出了壹個“次優”的統治方案,強調法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