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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取消後多久?

法律分析:取消後壹個月或者十五天開庭。壹般情況下,法院會在案件審理期限內安排第二次開庭,以確保案件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結案。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審理期限為三個月。第壹次開庭大概壹個月,第二次開庭最遲兩個月左右。因為法官必須留出寫判決書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壹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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