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由考和申論兩部分組成,部分職位需要考。加試的內容視具體職位而定。
司法考試共分四卷:每卷分數150,四卷總分600。試卷1、試卷2、試卷3為機讀選擇題,試卷4為書面示例(案例)分析題(包括法律文書寫作)。
每壹卷的具體主題是:
試卷壹: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制。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包括仲裁制度);
試卷四:例題(案例)分析。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