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應當加強面向產業發展需要的技術平臺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的建設,鼓勵地方政府圍繞發展需要建設面向應用研究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國家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加強基礎技術研究,鼓勵企業牽頭開展市場化、產業化的應用研究開發活動。《科學技術進步法》是科學技術領域的基本法,是全面推進科技進步、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的法律保障,是包括科技評價在內的與科技進步有關的各種活動和關系的重要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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