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打假人在打假活動中能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線,就沒必要以此為職業,其行為對維護市場秩序、擴大消費者權益能起到積極作用。但是,如果壹個打假人惡意造假,以違法為代價獲取利益,那麽他的行為就不再屬於職業打假的範疇,而是涉嫌違法,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當事人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或者調解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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