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來說,不能先開發票再付款。但增值稅發票可以先開後付。已經開具發票,對方不付款的,稅務發票不會隨意作廢。發票聯和抵扣聯需要回收,開票日期為當月才可以作廢。當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在當月作廢。如果賣家沒有抄稅記賬,事後不能作廢,只能用紅色沖銷。紅字沖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要到國稅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取得相關證明後才能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進行銷售沖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壹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從這壹規定可以看出,賣方從支付義務上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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