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法院認為不動產的合法權利人,或者是法律法規要求出售的不動產的買受人,在擁有不動產的過程中,受到了判決債務人或者其他人的抵制和幹涉,並且這種抵制和幹涉沒有正當理由。法院有權在合法持有人或買方的要求下,將判定債務人或其他類似的人投入監獄長達30天,並可以讓合法持有人或買方持有不動產。
真的很難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