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草案規定,沒有吸煙點的公共場所室外區域應當全面禁煙。可以在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公園、遊樂園等部分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設置吸煙點,禁止在吸煙點以外的區域吸煙。沒有吸煙點的公共場所室外區域屬於全面禁止吸煙的場所。
3.不聽勸阻,擾亂公共秩序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