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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撤訴裁決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口頭撤回具有法律效力。撤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判決宣告前,原告請求撤訴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是否成立,由人民法院決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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