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六條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提供、網絡運營單位接入的視聽節目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已經播出的視聽節目應當至少保存60天。視聽節目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壹)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和迷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