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無權對雇員處以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勞動法中的用人單位不是行政執法機關,無權對員工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所以在實踐中,公司對違規員工進行罰款是違反法律的。勞動法禁止個人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