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第二,所以在妳說的這種情況下,法律對於休養權轉移的具體安排是沒有規定的。根據實際辦案經驗,這些通常是按照用人單位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