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有平等就業和擇業權;
2.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3.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4.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5.有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
6.有權將勞動爭議提交解決;
7.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8.有權拒絕用人單位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三條的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崗位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