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必須在合格的場所、設施生產和銷售,必須取得相關的生產許可證和銷售許可證。未經相關許可和檢驗,從事食品生產、加工、銷售的,屬於無證經營行為。而且沒有嚴格的生產管理和衛生檢驗,自制食品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會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威脅。所以擺攤賣自制食品是違法的。
對於擺攤賣自制食品的,建議先了解當地相關規定,以及如何辦理證照,再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