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定節假日主要用於加班工資的計算:1。全體公民的節假日為:(1)元旦;節假日1天(10月1天);(2)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3)清明節;節假日1天(農歷清明當天);(4)勞動節;勞動節假期為1天(每年5月為1天);(五)端午節放假1天(適用於每年農歷端午節);(6)中秋節;中秋節假期為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7)國慶節;國慶假期3天(65438+10月65438+每年的0、2、3)。2、部分公民節日節日和紀念日,(1)婦女節(婦女節為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2)青年節(5月4日),14以上青年放假半天;(3)兒童節(6月1),14以下兒童放假1天;(4)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節(1年8月),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 *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職工休假: (壹)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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